监测数据是反映各地空气质量状况和考核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成效的主要依据。为确保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能够科学、客观、准确反映当地环境质量状况,同时考虑监测点位延续性、前瞻性。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了省级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简称“点位”)优化调整的总体原则、调整类型、技术要求和技术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的优化调整工作。